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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市积极做好活禽跨省调运监管新政策的贯彻落实

发布时间:2013-12-19  来源:江西农业信息网
摘要: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禽流感防控工作,保护养禽业生产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近日农业部通过下发的《关于做好活禽跨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3〕36号)出台了活禽跨省调运监管的新政策,新政策规定:一、在实验室检测和风险评估基础上,经产地检疫合格的禽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禽流感防控工作,保护养禽业生产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近日农业部通过下发的《关于做好活禽跨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3〕36号)出台了活禽跨省调运监管的新政策,新政策规定:一、在实验室检测和风险评估基础上,经产地检疫合格的禽群,由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允许在全国范围内流通。对跨省调运的种禽种雏,要严格执行到达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二、在家禽或环境中监测到H7N9禽流感病毒的养殖场、养殖小区,应立即停止活禽调运交易。严格处置感染禽群,对所有被污染的场所、设施设备等进行彻底消毒至少21天后,经监测评估合格,方可恢复调运和交易。

  为此,南昌市将积极贯彻落实好这两条新规,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将政策向养禽场等相关企业进行宣传,严格按规定调运活禽。同时,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对发现违法违规调运、经营活禽的,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养禽业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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