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开发利用我市土地后备资源,提高耕地质量和农业综合开发生产能力,按照南昌市市级投资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进度,以及财政投资评审结果,2013年市财政累计拨付市级农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资金12195万元,重点对四个农业县和市属国有农场的田、水、路、林、村等实行整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农民生活、生态条件,促进我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1.加强部门之间衔接。加强与国土部门沟通,市县联动,进一步规范项目的申报与批复、工程招投标、项目验收等环节,实现项目规划设计与财政投资评审同步,加快项目概(预)算评审,稳步推进全市农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
2.调高新增费留成比例。为如期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经测算并报市政府批准,调高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市级留成比例,确保了市级农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资金来源,进一步规范了资金的使用方向。
3.控制项目亩均投资额。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自2003年起,把市级立项的农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与国家项目的亩均投资额统一起来,原则上每亩控制在0.2万元之内,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刀刃上,减少资金的浪费。
4.严把项目资金拨付关。根据项目施工单位填列《南昌市市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拨付审批表》,以及项目监理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市县国土局、财政局审核意见,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投资评审结果,审核拨付项目建设资金。
5.做好台账和资金监管工作。根据项目的立项批复、预算评审和资金拨付等情况,做好农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台账登记工作。同时通过看现场、听介绍、问情况、查账本等有效手段,认真履行财政职责,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