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土地流转稳妥有序。新增耕地流转4万亩、规模经营4万亩,农村土地流转率和集约率分别达39.4%、31.6%。
二是经营主体丰富多样。新认定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2家,新增农民合作社132个、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12个,发展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家、区级示范农场133家。
三是金融服务扎实深入。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登记11件、1000余万元,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和生猪、能繁母猪、柑橘等保险,开展水稻、玉米、马铃薯保险试点35万亩。
四是经济管理继续强化。全面完成农村“三资”清理,开展村委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督查;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被农业部授予“全国‘一事一议’规范管理县”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