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农村经济运行良好,农村居民收入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
2013年农民期内人均现金收入持续稳步增长,据农村抽样调查显示,年内人均现金收入4712元,比上年增加623元,增长15.24%。
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直接拉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
随着经济形势的进一步好转,各地用工量增加,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打工创收创造了较好条件。受农村居民外出劳动力人数增加和外出务工收入提高的影响,农民工资性现金收入增大,2013年,农民人均工资性现金收入1077元,同比增加236元,增长28.1%。工资性收入占期内现金收入比重的22.85%,同比提高了2.29个百分点。
农民家庭经营现金收入增长。
由于价格上涨,促进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增长,因此来自第一产业收入比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四季度,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人均6237.62元,同比增加595.75元,增长10.56%。第一产业人均现金收入1337.8元,同比增加100元,增长8.08%。第一产业现金收入增长为家庭经营现金收入增长提供了重要支撑,主要是出售的谷物、烤烟、牧业产品价格增加。
财产性现金收入和转移性现金收入增长。农民人均财产性现金收入14.78元,增加3.08元,增长26.32%,占期内现金收入的0.31%。因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