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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市农产品品牌化发展

发布时间:2014-02-08  来源:新农网
摘要:日前,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下发,提出“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集群发展,密切与农户、农民合作社的利益联结关系”,正式吹响了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号角。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则提出,“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原料基地、节能减

 

  日前,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下发,提出“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集群发展,密切与农户、农民合作社的利益联结关系”,正式吹响了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号角。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则提出,“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原料基地、节能减排、培育品牌”。2013年与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连云港市名优农产品的品牌发展之路提供了思路,探讨如何将名优产品变为市场认可的“王牌”。

  2013年,市农委为摸清全市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状况,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快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进程和提升地域特色农产品发展水平,结合全市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工作,整理出灌南金针菇、板浦香肠、班庄茶叶、黑林板栗等29种兼具地方特色及历史底蕴的农产品。“去年,市农委将我市具有特色区域性的农产品进行了普查,共统计出30多个特色农产品,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备报资源。”连云港市农委绿色食品办公室副主任尚庆伟介绍,如果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一定程度上会推动农产品品牌的培育,对农民增收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专家表示,连云港市有多种地域特色的农产品,但要将地域特色的农产品打造成品牌农产品,提高知名度是必不可少的,需要通过网上网下、超市市场、展览展示等多种渠道,积极向消费者展示产品历史底蕴与地域特色,将文化与消费结合起来推广,先在本市内形成一定的知名度,再将目光面向国内。在品牌建设过程中,能够获得省级、国家级认可,尤其是拿到国家地理标志,对农产品品牌建设具有直接的、较大的推动作用。同时,可以通过制定产业发展规划,适度土地流转,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打造专业合作社,推动集群发展,提升产业规模,促进农产品品牌建设。

  赣榆厉庄谢湖大樱桃的品牌建设可资借鉴。目前,谢湖大樱桃种植面积已达1020公顷,年产量超过1300吨,年产值6500万元,先后获得“国家地理标志”、“江苏四星级乡村旅游示范点”、“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等荣誉。据介绍,该镇通过丘陵山区项目开发,引进大樱桃新品种,积极引导农民发展大樱桃产业,种植面积逐年增加。为了促进品牌建设,厉庄镇投资1000多万元建设了樱桃廊道、樱桃谷、拓展训练中心、游客接待中心等。同时,谢湖大樱桃依托市农委积极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于2012年成功获得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为了更好地使谢湖大樱桃走出去,厉庄镇还连续举办了五届樱桃节,进一步做优樱桃产业。

  专家指出,农产品品牌建设之路需要形成合力,在修炼内功的同时,还需要外力推动;在本地建设的同时,还需各级主管部门帮助;在注重品质的同时,还需强化品牌宣传。农产品品牌建设既需要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打造高质量、高品质农产品,促进规模化发展,又需要借助主管部门、专家和市场推广的力量,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与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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