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化对“三农”的支持保障
18.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财政用于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总量、增量逐年提高。研究制定《2014年省级整合支农资金支持农业重点项目实施方案》。公益性项目原则上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民办公助等方式扶持,生产经营性项目一般采取贴息、担保的方式扶持。尽快研究制定财政资金分类贴息的具体办法。运用财政贴息、奖励、风险补偿、税费减免等办法,引导金融和社会资金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开展按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或产量补贴试点。继续落实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新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良种、农机具购置等补贴逐步向粮食生产大县、牛羊产业大县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林)场倾斜。落实全膜双垄沟播技术、脱毒马铃薯生产、畜牧良种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政策。继续推进农机具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提高各项补贴精准性、指向性。建立预算环节归并、分配环节协商、实施环节协作机制,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扩大贷款贴息范围和比例,集中扶持重点产业和重要民生项目。改进项目管理办法,逐步下放省级涉农资金项目审批权限。提高“一事一议”奖补标准,将农民承担的比例降到20%以下。
19.支持农村金融创新发展。稳定大中型商业银行的县域网络,扩展乡村服务网络。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功能,保持县域法人地位长期稳定。鼓励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服务“三农”的县域中小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积极开发金融新产品。努力实现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村。简化程序、改进服务、缩短放款时间,扩大双联惠农贷款、牛羊蔬菜贷款、国开行基础设施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农户信用贷款、扶贫互助资金、中和农信、农耕文明贷款等规模。允许民间投资者入股由政府发起成立的政策性担保公司,形成政府注资担保、农户信用合作担保、银行授信担保的担保体系。创新分类贴息方式,探索财政分级与农户共担利息机制。保障设施农业用益物权,采取抵押、质押和出租、转让等方式盘活设施农业资产。探索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抵押担保贷款的有效办法。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合作社、农户通过入股、捐助等方式组建村级产业互助社、扶贫资金互助社。完善农村金融管理体制,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监管。加快构建农村信用体系,改善农村金融环境。开展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试点。积极发展农业保险,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探索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风险保险体系。将中药材种植纳入保险范畴。 (转3版)
20.加快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推进省级和区域性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骨干批发市场改造、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发展鲜活农产品连锁配送物流中心。支持畜产品交易市场、中药材产地交易市场、特色农产品交易市场、蔬菜果品综合交易市场、马铃薯综合交易中心、区域性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扩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覆盖面。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扶持建设100个县乡农贸市场,逐步实现商品配送中心覆盖全部县(市、区),集贸市场覆盖重点乡镇,农村连锁超市覆盖行政村,农超对接扩大到所有市州。支持我省优质农产品向境外尤其是中亚、西亚出口。
21.推进农业科技普及和成果转化。明晰和保护财政资助科研成果产权,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和技术集成推广力度,整合省域内各类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的技术力量,加大种养加和贮运流通环节的新技术引进示范和组装配套集成。继续开展高产创建工程。以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依托,引导和支持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研发一批生物育种、设施栽培、畜禽防疫、病虫害防治、农机具制造等关键共性技术和装备。制定农业科技特派员覆盖行政村的具体办法。充分发挥高校在农业科研、农技推广和涉农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建立补助经费与服务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鼓励科技人员到一线服务农民和产业发展,支持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服务、技术入股获取收益。加快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22.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输转。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力争在三大片区市县建设1-2个国家级、3-5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基地。针对不同培训对象,编写不同培训教材,开展分层次培训。省里重点承担产业大户、科技推广人员、产业大县负责同志的培训,市县主要负责农业实用技术、管理人员和劳动力技能培训。围绕产业发展,重点加强能人大户、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负责人及相关技术、管理人员培训;围绕务工增收,采取订单培训、学制培训、岗位培训等方式,加强外出务工人员和本地青壮年劳动力技能培训。技术培训坚持到户到人,力争使每一位适龄农村劳动力都掌握一门实用技能。注重把培训与现代农业发展、就业创业有机结合,促进技能培训、就业中介、技能鉴定、就业服务一体化。打造劳务品牌,推动劳务输出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由分散短期输出向常年稳定输出转变,大幅度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整合培训资源,制定出台各类培训资金归并拨付到县的办法,建立全省联网的农村劳动力培训信息公共查询平台。年内有组织开展普通技能培训65万人、“两后生”职业技能学历培训22万人和劳务品牌培训4万人。力争回乡创业人员达到45万人以上,输转劳动力500万人次以上,劳务收入增长20%以上。
六、深化农村重点改革
23.加快确权颁证。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充分依靠农民群众自主协商解决确权颁证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可以确权确地,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2015年基本完成草原确权承包和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切实维护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确权登记颁证和试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4.推进土地有序流转。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在不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完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的实施办法。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林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林)场、农民合作社、农林企业流转。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障金制度,严禁农用地非农化。加快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形成县有服务中心、乡镇有服务站、村有服务点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立土地流转信息服务网络,健全土地流转指导价格形成机制。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有偿使用和流转,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除补偿农民被征收的集体土地外,对农民的住房、社保、就业培训给予合理保障。建立征地争议调处裁决机制,强化备案审查,依法加强合同监管。
25.鼓励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制定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和财政项目资金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管护使用的具体办法。出台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加快发展种养、加工、流通、农技、农机等领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每个支柱产业和区域特色优势产业都有省部级的示范合作社。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创办农业经营实体和家庭农(林)场,支持农户、合作社以土地等资本入股组建农业企业。鼓励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力量兴办经营性的农业服务组织和专业协会。
26.加快各类公益性服务机构发展。理顺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制,强化乡镇农技农机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益性服务机构建设。健全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和经费保障、绩效考核机制。采取财政扶持、税费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大力发展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市场化服务,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服务模式。着力解决农村科技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在35个县开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试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制定社会性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发展扶持办法,支持专业合作社、合作组织、专业协会和农民经纪人队伍等为农民提供低成本全方位服务。
27.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积极稳妥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创建行动。大力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工程,强化县级社服务,加快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发展,年内实现基层社对乡镇服务全覆盖。
七、加强对“三农”工作组织领导
28.健全农村工作领导机制。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都要重视“三农”工作。县一级党委政府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农业农村工作上。建立完善涉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落实“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分类指导,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的建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强化统筹协调、决策服务等职能。
29.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乡镇领导干部力度。落实“逢提必下”制度,对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提拔前都必须到贫困县乡村班子中挂职锻炼;对新考录和没有基层经历的公务员,必须到贫困乡、村接受锻炼,选派2059名党政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每年对县级党政班子中分管领导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以及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至少培训一次。有计划、分层次组织县乡村干部挂职锻炼或外出培训学习。
30.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抓好村党组织和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采取“两推一选”、组织选派等方式,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以争创“陇原先锋号(岗)”为重要载体,不断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先锋引领的内生动力。重视后进村级班子整顿,对不胜任工作的村干部要及时调整改选。健全完善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村干部业绩考核与工资报酬挂钩的激励机制。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监督权。落实“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每年对市县乡党委书记进行述职评议考核。对农村工作年度考核排名末位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要进行诫勉或调整。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农职务犯罪,坚决查处、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加重农民负担行为。
31.加强督查考核。切实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力度,对落实效果进行回头看。对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重大部署落实情况集中进行督查。抓紧制定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的实施办法,在贫困县率先推进考核内容和方式的改革,从主要考核GDP转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指标。对不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县乡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连续两年完不成目标任务的进行组织调整。
32.深入推进双联行动。充分发挥双联行动对“三农”工作的重要助推作用。进一步靠实联村单位和联户干部的责任,全面落实宣传政策、反映民意、促进发展、疏导情绪、强基固本、推广典型“六大任务”,打造机关作风转变的形象提升、教育培养干部的能力锻造、造福人民群众的德政民心“三大工程”,在深度广度上下功夫,在激活内力和借助外力上见实效。各联村单位要把帮助群众发展特色产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推进一村有一个主导产业、一户有一个致富门路、每个劳动力有一门致富技能的“三个一”工程。联户干部要与农户一起定规划、选项目、引技术、筹资金、拓市场,帮助农民增收。完善动员省内外力量参与帮扶工作机制、在更大范围内配置帮扶资源机制和双联工作分类指导督促落实机制。构建双联行动大宣传格局,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农”向好,全局主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持之以恒地强农业、惠农村、富农民,努力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