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原则
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分结合,务求实效。
2、突出重点与兼顾特色相结合。
3、按照中央指示精神,重点向新型作物收获机械倾斜,如玉米联合收获机械等。
4、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权;五是实行“阳光操作”,程序科学、简便、严格、高效。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
1、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全县范围内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和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额度超过计划指标时,优先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以及先申请的农户。已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并申请购买同类型机具的农民,可优先补贴。
2、补贴标准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机具品目、补贴标准、补贴机具生产企业和基本配置以《2013年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