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15日开灌以来,第一师十团20多个基层连队严格执行团灌溉制度,确保了春灌工作的进度与质量。
针对今年春灌水情是多年来最严峻的一年,十团按照“计划用水、量化管理、限额分配”的水量分配办法,遵循“总量控制、统筹兼顾、统一管理、以供定需、经水定植、均衡受益”的原则,加大对春灌工作的领导力度,上至团领导、下至基层连队干部业务分工明确,落实责任、检查到地块。
在春灌中,该团严格执行灌溉制度,做到棉茬地及林果地实行冬灌春不灌,春灌冬不灌;个人开发地用水的前提是先与团签定2014年的产品订单合同,并在属地管理单位办理好2014年用水许可证后,方可配水,亩用水量与水费同团内职工一样,超指标水量加价一倍;凡未签定产品订单合同和办理2014年用水许可证的土地,一律不予配水;对抢水和偷水的个人,按所用水量2-3倍的水费收取,并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并依据《水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格执行“五日”计划用水申报制度,对未按要求上报用水计划的单位原则上不予配水。坚决执行“五不配”制度,即条田准备不好不配,条田检查不验收不配,不削埂不配,条田无计划、无指令不配,无带班领导和灌水人员不到位不配。各单位在灌溉工作中,坚持由团统一调配的原则,杜绝抢水和私自动闸的现象,如违反规定,罚款1000元-2000元,重者电视曝光并通报全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