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沈阳新民市全市范围内无假、劣兽药经营和使用,以及不按要求使用兽药和饲料药物添加剂,导致药物残留超标,严重影响人体健康。新民市动监局从即日起利用一周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对兽药、饲料及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控,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及《辽宁省畜禽产品药物残留管理办法》、《饲料添加剂允许使用品种目录》等法律法规执行。
二是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动监局畜产品监察科宋红岩科长担任,新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畜产品安全科为成员单位,负责此项工作。
三是监控范围。全市从事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的企业,养殖龙头企业,大户以及畜产品加工企业为监控对象。
四是监控措施。对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龙头企业、养殖大户进行监督管理,完善兽药使用记录,禁止在饲料或饮水中直接添加激素类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其它禁用药品;对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抽样检测,在产品加工时必须核对用药卡,确定畜产品的休药期,在休药期内禁止屠宰销售畜禽产品;对被管理者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