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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滕州市从源头抓好水产苗种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4-03-21  来源:新农网
摘要:为提高水产品质量,确保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3月份以来,滕州市水产局依据《渔业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从渔业生产源头抓起,采取三措施抓好水产苗种生产。 一是苗种生产“合法化”。对全市苗种生产场家开展了全面的生产检查,并为苗种生产场办理

 

  为提高水产品质量,确保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3月份以来,滕州市水产局依据《渔业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从渔业生产源头抓起,采取三措施抓好水产苗种生产。

  一是苗种生产“合法化”。对全市苗种生产场家开展了全面的生产检查,并为苗种生产场办理了《苗种生产许可证》,实行持证生产,逐步向苗种生产合法化迈进。

  二是苗种生产“科学化”。全力督促苗种生产企业建立健全苗种质量自控制度和日常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情况,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行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技术优势,积极引导生产单位及渔农严格把关鱼病防治、水质调控、投放饵料等关键环节,优化生产规模,严格技术规范。

  三是苗种生产“无公害化”。以推广无公害水产养殖为切入点,坚持科技入户,强化技术培训,积极引导广大渔农及生产单位按照无公害水产养殖的技术规范规程操作,坚持现代渔业水产健康养殖的“五项制度、二项记录”制度,有效地规范了渔药、鱼饲料等渔资的监管和使用,从苗种的生产源头环节保证了种苗的无公害化,为实现水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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