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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农村公共服务要与土地流转齐头并进

发布时间:2014-03-24  来源:新农网
摘要:中央提出土地流转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一方面是因为传统农业的分散生产经营,难以与技术、市场进行对接,导致农业效益低;另一方面是由于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大量的农民进城务工,农村出现空心化,劳动力短缺。 海南既有与全国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点。不同的是

  中央提出土地流转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一方面是因为传统农业的分散生产经营,难以与技术、市场进行对接,导致农业效益低;另一方面是由于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大量的农民进城务工,农村出现空心化,劳动力短缺。

  海南既有与全国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点。不同的是,与北方平原省份(地区)相比,海南人均耕地面积不到1.3亩,农村户均耕地面积不到10亩,每亩耕地“承载”的农民明显偏多;与东部发达省份相比,海南农业技术含量低、农民知识水平偏低,每亩土地产生的效益偏低;与中部省份相比,海南并未出现大量农民外出务工现象,绝大部分农村还未出现空心化和土地抛荒现象。

  也就是说,目前我省农村劳动力还是处于过剩阶段,每位农民从事农业的时间远远没有达到每天8小时。然而,企业经营,需要考虑劳动力成本问题,不会容纳过剩的劳动力。

  在这样的背景下,推进土地流转、引进工商资本进入农村,必须考虑到规模的“适度”与农民的自愿,不能出现富企不富农、企业进入农民失业现象。这就需要我们创新土地流转方式和农民与企业合作方式,特别是要考虑农民、企业与政府三者,在农业生产要素和农业产业链条中的分工与合作。

  随着我省服务业、城镇化发展,必然出现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农村劳动力逐渐减少的趋势。但是,要让进城的农民放心地将土地流转出去,则需要保证进城的农民能在城里扎根。让进城农民享受与城里人相等的公共服务,避免将来过了劳动力“黄金期”的老龄化农民回流农村,让农村改革和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发展相互促进。

打印 责任编辑: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