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是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运用适度规模的土地,以集约化、专业化、商品化的方式,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业经营主体。南湖区于2012年全面启动家庭农场培育,出台《南湖区区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考评办法》,明确了家庭农场的概念、范围,树立了发展的基本原则,对示范性家庭农场应具备的规模等基本条件进行了规范,家庭农场进入发展起步阶段。
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区共发展家庭农场32家(其中新丰14家,凤桥12家,大桥2家,七星2家,余新2家),总面积4005亩,从事水产6家、粮油1家、水果11家、蔬菜3家、花卉苗木2家、综合性农场8家、特种种养农场1家,产品涵盖我区特色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从经营规模看,100亩以上的15家,50-100亩的15家,50亩以下的2家。从家庭内从业人员情况看,全区家庭农场家庭内从业人数达106人,平均3.3人。从用工情况看,全区家庭农场长期雇工达176人,平均5.5人。从经济效益看,全区现有的32家家庭农场,年销售收入3347万元,利润728万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分别为104.6万元和22.8万元,年家庭从业人均净利润达6.9万元,高于普通农户的平均收入水平。从品牌建设、质量认证上看,全区家庭农场中拥有注册商标或已申报注册商标的有13家,拥有无公害、绿色、有机等质量认证的有16家。
2013年,南湖区出台《关于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南政办发〔2013〕115号)文件,鼓励创建示范性家庭农场,引导承包土地优先流向家庭农场,加强对家庭农场经营人才的培训,提升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水平,对新认定的区级、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分别给予3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我区各类涉农补贴项目安排向家庭农场倾斜。
截至2013年,我区被认定为嘉兴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2家,分别为嘉兴市南湖区凤桥禾顺农场和嘉兴市南湖区七星湘滨农场,其中禾顺农场正在积极申报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2家家庭农场被认定为南湖区区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其中8家为新认定,并发文公布。
经过两年的探索试点,我区将逐步推出一批各方面比较优秀、比较成熟的家庭农场作为全区发展家庭农场的标杆。同时根据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做好有关政策的修订,调整认定的标准,为下一步全面推进家庭农场建设做好铺垫,在各方面条件完善后,在全区全面推进家庭农场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