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姜堰区出台了《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意见》,相较往年,今年调整了不少农机的补贴资金配套比例。对水稻插秧机、育秧播种机、复式作业播种机、植保机械(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谷物烘干机、大中型拖拉机、捡拾打捆机等相关机型在本区投入实际作业并有一定作业量的进行作业补贴;对新购2台乘坐式插秧机规模育秧10亩或连片育秧20亩以上的进行育秧补贴1000元/亩,对利用固化秸秆烘干粮食的进行秸秆能源化利用补贴200元/吨。今年的相关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一、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2014年确定补贴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等12大类50个品目机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非通用类和自选类农机产品定额补贴不超过我省近三年市场平均销售价格的30%。单机补贴限额10万元。同一购机者年度内购置机具补贴最高限额80万元。
二、补贴对象
区行政区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为目的而购置农业机械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在我区当地承包土地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我区行政区域内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含农林场圃、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含农业企业]。对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可优先补贴。
三、补贴执行时间
步进式和乘坐式插秧机、育秧播种机和油菜收割机4种机具执行补贴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其他补贴机具执行补贴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