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初,省农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4年省级农业经营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的通知》,今年全省符合条件并被认定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11家,我县仁和家庭农场和长兵家庭农场两家榜上有名,分别获省财政奖补9万元。自去年4月掘港镇村民陶素英成立我县首家家庭农场以来,我县家庭农场总数已达到167个,经营耕地总面积3.44万亩,全年家庭农场经营总收入达到5635.9万元,成为提高全县农业集约化水平的有效载体。
去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的新概念,我县积极响应,对各镇区不同产业的种养大户基本情况、流转土地情况、生产经营活动情况、投入产出及其效益情况和获得补贴情况等进行了调查摸底,召开镇区分管领导、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合作社负责人参加的家庭农场建设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县农委、如东工商局于去年5月上旬在全市首家制定下发《如东县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办法(试行)》,鼓励符合登记条件的种养大户进行工商登记,升级为现代家庭农场。一年来,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达到132家,其中个体工商户128家,注册资本5296万元;公司4家,注册资本1258万元,分别从事粮食、园艺种植、畜牧、水产规模养殖、果树苗木生产、种养结合以及全托管服务等,经营耕地面积在200亩以上的达到54家,其中耕地面积1000亩以上的6家。
为进一步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去年8月7日,县两办下发《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明确家庭农场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推进举措。在土地流转、产品销售、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切实加大扶持力度;县农委、农机、财政、国土、金融等部门积极发挥职能,制订落实配套措施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在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指导应用农业新技术,开展标准经营生产,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作用,采用订单、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形式,帮助解决单个家庭农场干不了、干不好和干了不合算的事情,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此外,县财政还安排一定的家庭农场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对流转农户承包土地500亩以上,专业从事优质粮、棉、油生产并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给予每亩50元的一次性奖励,极大地调动了种养大户的积极性。
今年2月,县两办再次出台《关于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简化家庭农场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手续,创新家庭农场抵押贷款方式,提供农业政策性保险服务、优化基层农业公共服务、积极推动产销对接,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保障。各涉农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优先安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机补贴项目。国土部门落实国家、省关于农业规模经营管理用地的相关政策,允许家庭农场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上,在一般农用地范围内按规定比例建设生产附属设施用房,为家庭农场快速发展创造条件。税务部门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在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税收减免或优惠。
在发展家庭农场过程中,也发现一些农场主一味地贪大,只求规模,而忽视了经营和管理的现象。以水稻生产为例,去年部分家庭农场由于流转土地分散,不能有效实现机械化作业,水稻单产低于全县平均产量。对此,县农委产业发展科科长陈剑秋建议广大家庭农场主,要坚持适度规模发展,以耕地在300亩左右为标准,重在做好科技和管理、经营等方面的工作。她也呼吁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对家庭农场的服务,在土地规范流转、新产品选择、作物布局、机械购置、产品流通、融资等方面给予服务。同时要加强对家庭农场基础设施的配套,如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和灌溉渠道等,通过农路项目、小农水项目给予扶持,确保家庭农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