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记者从和静县出台的《和静县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补贴方案》中了解到,2014年该县拟将围绕主导产品和特色产品,评选一批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补贴金额达100万元,较去年增加55万元。
按照补贴方案,该县拟评定“五星级”示范社3个,“四星级”示范社5个,“三星级”示范社8个,“二星级”示范社10个,“一星级”示范社14个。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实行动态管理,一年评定一次,有效期限为一年。通过评定,可在农牧业生产中广泛开展传帮带作用,各族群众通过示范社形成利益共同体,增进民族互信和民族团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