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亿培育1000个现代农机合作社
本报记者 刘文韬
【建议主题】
加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力度
【建议内容】
我省作为传统的农业大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全国处于非常落后位置。建议: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科学使用资金,突出扶持重点;将专项扶持资金 由业务主管部门为主统筹安排;重点扶持省级示范社创建、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销售体系、实施现代农业品牌奖励、奖励粮食生产合作社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 社。
【办理实效】
“这次到台湾培训受益匪浅,学到了许多发展现代农业的先进经验。下一步我将结合自己合作社实际,逐步引导合作社走‘精品农业’的发展路子,多途 径实现农民增收致富。”7月上旬,作为我省首批50名农民合作社理事长赴台湾培训学员之一,刚“取经”归来的临澧县梅林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何静深有 感触地表示。
“今年,省财政将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资助4期农民合作社理事长赴台湾培训。如果学习效果理想,明年我们将继续支持。”省财政厅负责人介 绍,此举既是我省进一步加大农民合作社的人才培训力度,为农民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的重要举措,也是办理代表建议所取得的实效。
2013年,由省人大代表曾令令提交的《关于加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力度的建议》,被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定为当年的重点办理建议,并 交由省财政厅主办。省财政厅对此高度重视,由厅领导带队与代表一起,专门赴桂阳、临武等地开展农民合作社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专题调研,认真分析我省农民 合作社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站在统筹城乡发展、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高度制定出台了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结合代表建议的关注重点,根据我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实际,省财政厅抓住农机合作社发展这一重点,决定由省财政安排1.5亿元,从今年起用2年时 间,在全省培育1000个为水稻生产提供全程服务、经营规模500亩左右、农机装备精良、有较高运营能力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同时,在全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 社组织发展创新试点工作,重点支持100个左右的联合社、特色社、省级示范社建设,并继续把创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纳入为民办实事考核内容,抓好今年 省级127个示范社的建设,以其示范和引领作用带动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快速发展。
省财政厅负责人介绍,今年,省财政预算安排我省农民专业合作专项资金2000万元,较去年增加900万元。今后还将根据财力状况适当增加预算, 加大对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同时,积极引导和督促资金重点用于示范社创建、农产品质量认证、市场营销网络建设、标准生产、质量监督和技术推广等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