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通过大力实施旅游开发、环境整治、污水处理等六项重点工程,全力协调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关系,努力让盘山天更蓝、水更清,百姓生活更幸福。
目前,盘山县城乡生态环境建设成果不断显现,绿荫、绿地面积占比达到19%以上,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全县城乡生态环境更优、生态经济加速增长、百姓生活更加舒畅、健康、幸福。
近年来,盘山县在生态县建设中大力实施以生态保护、修复、开发为重点的旅游工程,不断强化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利用力度,依托丰富的湿地、河流、水库以及得胜碑、马莲湖等资源,打造得胜文化旅游新村等系列生态文化旅游品牌,促进了生态旅游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到2013年,全县累计吸引旅游人数近400万人次,旅游收入超过30亿元。
除此之外,盘山县还在全县农村各地实施了以垃圾、粪便污染整治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工程,通过以镇村为单位,不断完善垃圾清运服务体系,兴建垃圾中转、气化站,开展厕所、污水等治理工程,全县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形成了太平镇新村村、甜水镇九间村等为代表的一批生态文明村,为全县生态县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创建省级以上生态县”一直是盘山县实施“生态立县”战略的重大决策和促进经济与环境融合发展的核心思路。几年来,盘山县立足地域特点与实际,积极以生态城市为框架、生态工业为龙头、生态农业为基础、生态旅游为纽带,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了包括旅游开发、环境整治、城乡绿化、工业生活污水整治、新能源利用和以整治非法排污企业、实施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为重点的治污减排六项工程,全县生态县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省级技术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