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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灌南县进一步做好全县畜禽标识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4-08-05  来源:新农网
摘要:根据连云港市畜牧兽医站《关于做好全市畜禽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连牧医〔2014〕03号)文件要求,灌南县畜牧兽医站进一步加强了全县畜禽耳标管理工作: 一、结合畜牧生产实际及库存情况,科学申报标识计划。每季度末及时通过农业部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系统进行网



  根据连云港市畜牧兽医站《关于做好全市畜禽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连牧医〔2014〕03号)文件要求,灌南县畜牧兽医站进一步加强了全县畜禽耳标管理工作:

  一、结合畜牧生产实际及库存情况,科学申报标识计划。每季度末及时通过农业部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结合实际库存和畜牧生产中的使用情况科学申报计划,避免因库存积压所导致的浪费和集中申报所造成的标识供应延误现象的出现。

  二、设立专门台帐,做好出入库等相关报表的统计汇总。严禁向乡镇畜牧兽医站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发放标识。县站及各乡(镇)动物防疫检疫所设专人管理,对标识每月进行盘库,防止库存积压;在发放时要详细登记领用单位、领用人及领用耳标号段等相关信息。

  三、及时签收发放,确保信息可追溯。要在3个工作日内对已收货的标识通过农业部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系统签收,并严格按规定在系统内发放。对于实际收货与申报计划存在出入的,要及时与耳标厂家沟通协调,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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