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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诏安县结合夏季农资打假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4-08-14  来源:新农网
摘要:诏安县晚季水稻秧苗播种工作已结束,这预示着又进入一个农资销售旺季。为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诏安县农业局贯彻执行省农业厅的工作部署,及时组织执法人员下乡开展夏季农资打假专项活动。在这次活动中,该局执法人员发现一家涉嫌经营无附有中文标签的进口种子,

  诏安县晚季水稻秧苗播种工作已结束,这预示着又进入一个农资销售旺季。为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诏安县农业局贯彻执行省农业厅的工作部署,及时组织执法人员下乡开展夏季农资打假专项活动。在这次活动中,该局执法人员发现一家涉嫌经营无附有中文标签的进口种子,另有一家涉嫌经营未经登记的肥料,均予以立案查处。

  结合检查,该局执法人员与经营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认真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特别是自2013年5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着重强调《解释》中的“第九条 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适用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第十一条 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原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十条 下列物质应当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三)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告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要求农资经营人员务必学法、知法、守法,严格自律、诚信经营,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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