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构建了项目监督机制,严格公示项目的招标、进展及资金开支等相关信息,坚持群众全过程参与和监督,有效杜绝了各种违规行为,消除了群众疑虑,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
在古蔺农村工矿污染治理示范工程中,环保部门及项目组充分调查研究,尊重群众意见,依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项目实施中,积极公开项目建设有关信 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并按照“谁受益谁维护”原则,同受益村民签订了工程管护协议。项目建成后,又安排群众代表参与项目验收,及时将新增耕地交付群众耕 种。通过亲身参与项目,示范区群众的环保意识明显提高,农村环保风尚逐步形成。
对话
勇担环保责任 服务造福民生
环保工作如何听民生之声、察民生之需、解民生之急?8月14日,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与我们对话时表示,环保部门要勇担环保责任,积极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疏导民意,建起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的绿色沟通桥梁。
问:环保服务民生,上半年取得了哪些突出成效?
答:响应公众治霾诉求,环保及相关部门大力推动秸秆禁烧。小春期间,成都-德阳-绵阳-眉山-资阳区域完善了各市政府秸秆禁烧联动机制,联动工 作和责任拓展到县(区)、乡镇、村级政府、有关单位和具体人员,秸秆禁烧联防联控成效明显。省环保厅配合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深入推进秸秆肥料 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秸秆综合利用率逐步提高。
4月至5月,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取缔了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66处,关停企业55个,搬迁居民810户约2000人,修建保护区内拦网10800米,切实保障了饮用水源安全。
今年初起,我省全面实施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监测信息公开,实时发布8个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数据、25个省控城市空气质量月报并排 序。省环保厅网站依法主动公开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受理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文件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等信息。切实落实了环境质量公告制 度。
问:以制度创新促进环保惠民,上半年我省有何探索?
答:保障大气、水和辐射环境安全必须制度先行、依法规范。我省今年将出台《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省环保厅7月组织专家修改了该办法代拟第 六稿,从管住大气污染排放源头入手,就能源结构调整、工业企业和机动车尾气防治、城市扬尘、生态建设乃至公众生活方式等作出了新规范。《四川省辐射污染防 治管理条例》编制工作也已完成,将上报省法制办进入立法程序。
通过政绩考核制度,促进雾霾治理。上半年,省环保厅参与省政府开展的目标考核责任制改革调研,抓住政绩考核更注重分类考核和发展质量的机遇,将“灰霾削减率”指标纳入了对市(州)政府的绩效考核,增大了空气质量指标考核权重。
我省拟扩大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实施范围。上半年省环保厅牵头组织四川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调研,考察了宜宾等9市 (州)流域,初步掌握了岷江、沱江、嘉陵江流域水环境及污染防治现状,对完善监测点位设置、资金扣缴额度及使用形成了初步意见和调研报告。
问:下一步,我省如何加大环保民生工程的保障力度?
答: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我省在中央要求的西部地区资金配套比例1:0.5基础上自加压力,对重点示范区及条件较好的区域增加地方配套资金比 例,撬动了更多地方投入。省级财政加大投入,通过省级转移支付及其他专项资金,2012年至2014年用于农村环保项目建设7.1亿元。2012年至 2014年,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中央与地方资金配套比例达到1:1,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省环保厅正在积极争取省财政厅支持,协调建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牵头,组织发展改革、经信、科技、环保等相关部门,整合我省 清洁技术试点资金、循环经济示范资金、节能环保成果转化资金、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等经费,已初步提出整合建议,可形成约30亿元的资 金规模,倾斜支持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构建有利于我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投入保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