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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实践及建议(2)

发布时间:2014-08-15  来源:中国改革论坛网
摘要:2.改革农村征地制度,保护农民合理权益 重庆市于2008年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对征地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和基本生活保障等做了明确规定。为保证征地补偿顺利开展,重庆市成立了专门机构,

  2.改革农村征地制度,保护农民合理权益

  重庆市于2008年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对征地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和基本生活保障等做了明确规定。为保证征地补偿顺利开展,重庆市成立了专门机构,组建了市、区(县)两级农村土地整治流转机构,建立了农村土地补偿周转金,用于农户退出承包地、宅基地和农房所需资金的周转。同时,重庆积极推进被征地拆迁农民安置房建设。其中,两江新区创造性地改农民安置房为定销商品房,在住房建设上达到了地段好、户型好、质量好、环境好、配套好、物业好“六好”要求。“一改六好”不仅解决了被征地农民住房问题,还为被征地农民增加了出租收入、商品房增值收入等财产性收入。

  3.探索农村“三权”抵押贷款

  为了更好地开展农村林权、宅基地使用权和耕地承包经营权等“i权”抵押贷款,重庆市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意见(2010年)和开展“三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及抵押融资登记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等政策措施,明确了农村“三权”的抵押、登记、转让和处置以及配套性扶持政策。为降低“三权”抵押贷款对金融机构带来的风险,重庆市于2011年8月注资7亿元建立了“三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融资机构“三权”抵押贷款本息损失给予一定比例补偿(财政补贴损失金额的35%),明确了出现坏账时银行与市、区县财政分担比例,还配套了农村“三权”抵押融资担保机制,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合作建立我国第一家为农村“三权”抵押融资提供担保的专业企业——重庆兴农融资担保公司,进一步降低银行贷款风险。重庆市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实践,激活了农村资产的融资能力。根据重庆市银监局统计数据,2012年该市累计发放“三权”抵押贷款310.7亿元。

  (二)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模式的不足

  目前重庆市的农村产权改革存在浓厚的政府主导色彩,农民主体地位较弱,在土地流转、征用过程中,农民依然缺乏足够的话语权,对于农村产权的处置、交易和收益分配中处于弱势地位。此外,农村产权本身的弱质性和相关服务机构欠缺,也制约了+农村产权改革的顺利推进。以农村“三权”抵押融资为例,目前缺乏专业的评估机构和健全的价值评估制度,不少农村产权存在“确权难”的问题,还没有建立完善的“三权”流转交易体系,“三权”资产存在“变现难”的困境,限制了“三权”抵押融资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

  三、政策启示

  借鉴和完善东莞和重庆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经验,我国需要在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中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因地制宜,鼓励地方创新

  从东莞和重庆的实践看,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巨大,在出台促进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政策的时,需要坚持中央顶层设计和地方实践创新协调推进,宽容地方改革创新。集体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可以出台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措施,鼓励发展村属物业经济,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办法,完善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和分红分配制度,让集体经济收益真正惠及每一个农村居民:欠发达农村地区,可以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广泛培育各类农村土地流转平台,改革完善征地补偿制度,逐步扩大农村土地交易范围,让农民手中的“潜在”资产变现。

  (二)立法为先,保护农民核心权益

  目前,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土地流转的障碍。重庆等地的试验很大程度上是对现行法律模糊地带的突破,继续深化相关改革将面临与现有法律法规冲突的巨大风险。建议在广泛调研和征询民意的基础上,以保护农民权益为核心,以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为前提,尽快修改完善农村产权法律法规,赋予农村居民征地议价权利,明晰农村产权权能,推动城乡土地要素自由流动,奠定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法理基础。

  (三)金融支持,拓宽财产增值渠道

  不管是东莞还是重庆都面临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困境,重庆的农村“三权”抵押贷款为此做了积极探索,但仍无法真正满足农村居民的理财需求。建议大力发展与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政策性金融服务,积极引导城市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开展各类农产品生产保险、农村土地流转信托、“三权”抵押融资、征地补偿理财等符合农村居民需要的金融服务,疏导农村地下金融正规化发展,扶持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和村镇银行等小型农村金融机构。

  (四)配套制度,形成良性发展环境

  构建与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相关的配套性制度是完善相关政策体系的重要一环。东莞、重庆等地在农村产权确权、交易、融资、分配等相关领域的配套制度为增加当地农民财产性收入奠定了制度保障,但也存在诸多有待改进之处。因此,要以农村产权交易配套服务体系建设为先导,提高农村产权变现效率,扩大农村资产流转规模:以农村居民教育培训为基础,全面提升农村居民理财意识,大幅增强其理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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