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县粮食仓库管理,准确掌握粮食仓库底数,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完善粮食仓库监管制度,强化宏观调控能力,金湖县粮食局组织开展了粮食仓库清查工作。
此次粮食仓库清查工作按照“有库必到、有仓必查、查必彻底”的原则,对全县纳入粮食流通范围内的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库点、仓库,进行全面清查,并做到全覆盖,不重不漏。
为确保清查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县粮食局一是成立粮食仓库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金湖县2014年粮食仓库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清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二是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企业自查结果真实准确,要求各被清查单位负责人对清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保证做到清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三是把握重点,对闲置粮食仓库是否完好、挪作他用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按照一仓一登记填制工作底稿并进行汇总上报。
至目前,共检查17家国有粮食企业,其中:县属国有企业12家、中央储备粮企业1家、省属企业4家,库点41个,仓库廒间328个,用于装粮廒间259个,未用于装粮的廒间69个,空置仓容5.1105万吨。工作的开展,为我县仓储设施建设、维修、科学布局等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为省、国家检查做好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