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首页 农业新闻 致富信息 农业技术 农产品价格 农业搜索 农药 网站地图

山东禹城市切实做好农药管理“两项制度”工作

发布时间:2014-08-20  来源:新农网
摘要:禹城市农业局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为促进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保障大众的消费安全,禹城市农业局采取技术措施,全面加快落实农药经营管理“两项制度”。 一是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在全市推行高

  禹城市农业局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为促进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保障大众的消费安全,禹城市农业局采取技术措施,全面加快落实农药经营管理“两项制度”。

  一是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在全市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管理,做到实名购药,掌握高毒农药销售流向,全市有4个经营户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管理,经营的产品都已进行登记备案,并签订了责任书和产品质量承诺书,建立健全了购销台账制度。购买高毒农药实行实名制,购买者的姓名、住址、电话、购置品种和数量等信息,都登记造册,以备追溯。未取得定点经营资质的任何单位,决不允许经营高毒农药。目前发放宣传材料明白纸1万余份。

  二是实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管住“药瓶子”是有效降低农产品农药残留、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途径和关键措施之一。按照上级要求,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在本市内销售的农药,全面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即由农药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单位,向农业局提交农药产品备案准入申请表相关资料,经备案审查通过后,签订农药质量承诺书及责任书。同时,凡未经备案审查通过的农药产品,一律予以退出市场。目前,批发大户已备案17家,162个农药产品获得备案通过,涉及生产厂家77家。此项制度的落实,能够有效遏制假冒伪劣农药流入我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有着积极的作用和意义。

打印 责任编辑:文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