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记者从市药监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行为,六安市将全面实行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着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积极促进企业自律。
记者了解到,此次质量受权人制度的实施范围是年主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的规模食品企业。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全面负责企业食品质量管理并对食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关键管理人员,一般由企业质量副总、总质量师、质量总监或其他质量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是参与企业质量体系建立、内部自检、全过程质量控制、产品召回等质量管理活动,承担产品放行职责,出具产品放行审核记录,并存入企业监管档案。质量受权人须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备案,经市级培训合格取得结业证书,办理授权手续后方可上岗,每年企业质量受权人都要进行年度履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