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规,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活动和兽医从业行为,提升动物诊疗机构和兽医从业人员服务水平,根据省、市农委通知要求,海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于6月下旬启动动物诊疗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历时两个月时间,对全县城市宠物市场、宠物诊疗机构进行清理整顿。
执法人员对全县县城诊疗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共检查21家,其中17家为宠物美容、宠物用品机构,4家为动物诊疗机构,检查人员对21家下发了《行政执法提示书》,宣传告知:1、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得从事动物诊疗、动物免疫活动;不得使用动物医院、动物门诊等名称(门牌);2、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兽药经营活动;3、未经主管部门指定,不得开展狂犬病等强制免疫疫苗的免疫活动;对宠物诊疗机构从动物诊疗机构设立、动物诊疗机构从业活动、执业兽医从业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检查中对人员基本情况未公示、记录和档案不完善、执业兽医没按要求注册等情况提出了整改要求。下一步将对我县乡镇动物门诊及兽药经营单位进行规范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