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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在制度与伦理之间 家庭养老的代际责任伦理(2)

发布时间:2014-09-02  来源:西北民族研究
摘要:二、家庭养老的代际责任伦理 农村家庭的理想之一是子女孝且顺。目前连孝都不能实现,就更谈不上顺。现实的代际责任伦理观念已经发生了更大的变化,孝顺的标准已经转换为子女是否有工作成就,家庭是否幸福等等。⑤孝

  二、家庭养老的代际责任伦理

  农村家庭的理想之一是子女孝且顺。目前连孝都不能实现,就更谈不上顺。现实的代际责任伦理观念已经发生了更大的变化,孝顺的标准已经转换为子女是否有工作成就,家庭是否幸福等等。⑤孝顺、能力(有本事)成为一对概念,孝顺的判断不是依据是否有这样的意愿,做或者不做,而是是否有这样的能力孝顺父母。孝顺与否不单纯是价值判断,还已经转换成为一种能力的判断。因此评价养老的责任伦理,不再依据代际过去的社会经济关系,而是需要不断地重新建构。子女是否有能力赡养父母,是否孝顺父母,是通过双向的关系来界定:一方面是父母是否为子女提供了一定的财产,提供了一定的挣钱的机会;另一方面是子女自己是否有能力积累财产,挣得更多的钱。人们在这样的关系中重新看待孝顺与否。父母未能够为子女提供一定的财产,父母也就对自身存在否定性评价,在责任伦理方面,就不太能够要求子女为父母的养老尽更多的责任。这样的认识在村落得到了人们的认同。不能简单地认为子女不供养父母或者不给父母提供好的生活条件是不孝顺,人们更多地认为这是没有能力的表现,而不是对其进行道德或者价值判断。如果有能力做到,那就是谁家“谁好活的”,谁多有本事,给儿子挣了那么多等等,儿子多有本事,多孝顺等等。代际责任伦理的这种变化,使得子女是否孝顺父母的判断,转向父母为子女能够提供多少财产和帮助,或者父母是否能够减少或者避免给子女带来负担。村落社会对个人和家庭的评价,依据的是为子女“打闹了”多少财产。如果没有能力为子女累积财产,反倒在生活上完全依赖子女,老年人自己也就不能认同这种状况。“不能苦补孩子。”“你看他过得恓惶,你哪还跟他要。”“人家也是一家人,不能紧着给你,(要不人家也)没法过日子。”“孩子们也有孩子们的难处。”“能自己料理就自己料理,没办法就不说了。”这些是老年人通常的认识。因此2009 年的调查数据显示,让老年人评价子女是否孝顺时,97.2%的有子女的家庭都认为子女孝顺,但是在预测未来如何养老方面,选择家庭养老的比例不高,只有31.3%,而期望社会养老或者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相结合的比例是56.9%。当然直到现在,调查的几个村落都没有实现社会养老,除了部分孤寡老人选择进入农村养老院之外,还是通过家庭实现养老。

  基于这样的认识和评价,出现的现实状况是,只要父母还有能力,一定程度上啃老现象就持续,人们也接受这种状况。父母帮助子女耕作土地,如果共同居住,父母负担日常生活的开销,父母帮助看管第三代,第三代的许多日常开销就由父母负担,甚至帮助负担学费等等。而要能够做到这一点,父代就需要在生活的其他方面很节俭,而年轻一代却保持着更好的生活水平,住房条件更好,日常消费也更高。就调查的几个村落来说,这是常见的现象,即使代际共同居住,父母一般也不能住在向阳的正房。老人们也认同这种状况,他们用年轻人“都一个样”来作出解释。这种状况或可以持续,对老年人也是正面的评价和认同,认为还能为子女提供什么,如果不能,也是对老年人自身能力的负面的评价。如在调查的T 村,男户主66 岁,因为有手艺,身体也好,土地都交给儿子耕作(集中起来采用机械耕作),自己经常接一些活计,每个月在日常生活开销之外还有结余,每年年底都有存款。但是当女儿建议父亲将院子和房间重新装修整理,可以住得更为舒适,甚至由女儿来承担这些费用时,他不愿意这样做,认为这样做村里人会“有看法”,他挣钱将钱花在自己身上,这似乎是不应该的。这项意见提出了两三年后,最后在儿子的主张下,才在2013 年终于执行。实际上早在几年前,他的儿子就翻新了房子,住房的条件非常好。类似这样的现象很多。

  这样的责任伦理,还是一种由上向下的责任伦理。为什么在父代逐渐失去劳动力、收入更低的情况下,建构了这样的责任伦理?仅仅用传统的孝道的衰落不足以作出解释,需要从代偿的社会地位来作出一定的分析。在调查的几个村庄中,谁是有能力的人,村庄里会有比较一致的评价。现在没有一个家庭是因为很好地耕种土地、饲养家畜而户主被认为是有能力的人,土地的收入不能很好维持家庭生活保持在一定的水平之上。农业劳动只是家庭收入的补充,家庭的主要收入还得依靠农业之外的收入。父代和子代一般都分家,不再是在一个家庭。这样就将区分代际家庭的基本状况,也区分家庭收入状况的好坏。以老年夫妇为主的家庭,老人或者自己耕作土地,或者已经将土地转移给子女耕作,从土地获得的收入都相对有限,那么家庭在村庄的社会地位主要是通过正当年的子代的地位来确定。父代如果还工作,就基本在农业耕作领域。在生活领域中,如村庄的婚丧嫁娶的随礼,父代也几乎不再参与(除非是自己同代人举办的),而在子代之间进行。正当年的子代成为生产和生活的主要力量,父代的家庭地位需要通过子代的地位来延续。子代地位得以维系,就意味着父代地位的延续能够得到肯定的认同。人们评论的是谁的孩子如何有本事,这样父代就更有面子,更被人看得起。“别看人穿得破,你知道人家的儿子是干什么的吗?一年挣多少吗?”“孩子们好就好。”这是村庄的地位评价方式。通过这种村庄的地位评价方式,父代获得了代偿的社会地位,获得更多的肯定的评价。

  在这样的责任伦理和社会地位评价中,村庄中的老年人实际的生活状况堪忧。农村老年人没有退休一说,只要还能劳动,就会继续劳动。从2009 年以来到现在,情况基本没有变化。而不能再劳动的老年人,基本的生活就是一日三餐(或两餐)、晒太阳、聊天、简单的娱乐(如打牌),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离死不远了”。调查村落T村,2009年调查时还没有争取到养老金,土地征用后没有土地收入,很多老年人依赖土地的补偿金生活。老年人生活很节俭,甚至减少每日的用电量,身体状况许可的话就养鸡、养羊补贴家用。从2011年开始,T 村征地纠纷解决之后,为60岁以上老人每月提供500元“养老金”,足够日常开销。“人老了,也没什么花销,也就是一口吃的。”老年人在服装、礼节往来上的开销很少,主要就是日常的必需品开销,实现的是自我维持的简单生活,尽量减少给子女带来的负担。日常生活和生病时主要依靠配偶照料,其次是依靠没有外出打工的子女照料,但是要去医院看病,一般都是依赖子女的帮助。T 村是调查的七个村落中家庭养老状况比较好的村落,因为老年人都有了固定的收入。而在其他的村落,特别是空心化的几个村落,老年人自我维持的是一种相对贫困的生活。他们简单地耕种土地,部分人申请得到一定的贫困补助,维持物质上的简单生活。子女不在身边,在生活照料和情感慰藉方面得不到子女的经常性的支持,子女只是在特定节日时偶尔回来探望。

  现在农村贫富分化严重,在住房、衣着、日常用品消费方面已经明显可以看到这样的分化。要维持着一定的生活水平,赡养老年人对一些家庭来说就是负担。子代家庭收入主要用于小家庭的生活费用,特别是负担孩子的教育费用和相关的各种开销。特别是对于外出打工的子女来说,在城市工作虽然能够获得更多的收入,但是在城市生活的成本相对也更高,要维持在城市的住房、子女教育、交通等等的费用。在经济上保障父母一代也能够达到与子代相似的生活水平,这种努力本身可能就会使得两代家庭都不能维持“体面”的生活,结果就是老年人一般都维持着简单的、非常节俭的生活。村落本身也认同这种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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