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山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改造提升纳入民生工程统一实施,加快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
《意见》指出,要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的原则,以农田水利设施薄弱环节为突破口,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实施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5588”行动计划,用5年的时间,通过5项改革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小水库、小泵站、小水闸、中小灌区、塘坝、河沟、机井、末级渠系等“八小水利工程”为重点的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使现有小型水利工程除涝灌溉能力得到有效发挥,全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75.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0%。
到2017年底,除险加固小型水库51座,更新改造小型泵站2075千瓦,加固、新建小型水闸315座,改造中小灌区2.2万亩,清淤扩挖塘坝9432口,清淤整治农村沟河727条,改造末级排灌系统45万亩。
《意见》强调,要坚持明确事权、改革产权、多元投入、建管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管理维护的长效机制。各级财政设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积极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现代农业发展等项目资金,用于全市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原则上承担任务的50%。按照“产权有归属,管理有载体,运行有机制,工程有效益”的要求,落实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主体和管护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