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协助政府推行工作的积极作用,加快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定陶县人大常委会根据菏泽市人大统一部署,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正式启动人大代表领建新型农村社区活动。
该县开展这一活动的指导思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规定,根据菏泽市委《关于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抓手 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意见》的具体要求,立足各镇街实际情况,动员全县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建设环境优美宜居、产业生态高效、生活文明健康的美好家园作出应有贡献。
其任务目标是,从全县各级人大代表中遴选10名代表,领建10个新型农村社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建设任务,以此示范带动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扎实推进全县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
其领建原则,领建代表一是积极作为。要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密切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总体要求下,发挥代表优势,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作为,圆满完成领建任务。二是严格标准。在高度尊重群众意愿,充分考虑社区发展前景、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的前提下,对领建的新型农村社区进行高标准规划、设计、建设、配套,真正把所领建的社区建成“设施完善、生活舒适、村容整洁、产业发展、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群众满意又富有特色的新型农村社区。三是依靠群众。要利用好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天然联系这一基础优势,宣传发动好群众,让群众全程参与、唱主角,不搞强迫命令,不做表面文章,充分调动群众自主建设新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四是量力而行。要注重实际、实用、实效,珍惜民力、财力,要量力而行、逐步实施、和谐推进,严禁好高骛远、一哄而上、劳民伤财,更不能出现半拉子工程,影响社区和谐,损坏人大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五是依法推进。要认真学习政策、法规,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既要积极大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又要注意方式、方法稳妥有序推进,确保社区科学建设、和谐建设、又好又快建设。六是公正公开。要建立健全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有关规章制度,把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对财物拨付、分配、使用以及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等环节,对规划设计、户型设计、拆迁补偿、房屋分配等方案,要让群众参与研究制订、参与监督管理,切实提高群众对社区建设的信任度和支持度。
由于领导重视,准备充分,目前该县人大代表领建新型农村社区活动顺利开展。一是宣传发动广泛深入。县和镇街都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建设标准、外地先进经验以及本县的建设成果等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在全县形成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积极领建、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倾力支持、农民群众主动参与的强大合力。二是领建对象已经确定。按照“代表本人自愿、工作生活与所建社区相关、有较强的领建能力和素质、熟悉社区情况并拥有一定群众基础”的条件要求,在全县各级人大代表中遴选10名领建代表,提报县人大常委会考察确认、登记备案。县人大常委会再从县及县直单位部门是人大代表的主要领导干部中挑选10名代表,一对一联系领建代表,指导开展工作,协调解决问题。三是县人大常委会靠上督促指导。成立由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峰任组长,副主任宁淑跃任副组长;有关委室主任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计划定期组织调度观摩,及时掌握活动情况,并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总结表彰,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预期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