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策和建议
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逐步建立起以土地要素的流动重组为重点,以新型职业农民为抓手,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骨干,以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保障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
(一)推进土地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在家庭承包责任制长期不变的情况下,要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流转,为专业农户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一是迅速落实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确权发证工作。只有明确了土地经营权、承包权等相关权益,农民才可放心将土地进行市场化经营,促进土地自由流转。
二是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涉农政策。衡阳市委《关于遏制耕地抛荒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第五条指出:“对长期外出,又不愿意转包,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农户,依法由原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由村委会按低于当地流转平均价格实行流转,对责任田常年抛荒的农户取消各项种粮补贴。”要加快土地流转规范化,引导不愿种田的农户将土地集中交由村委会再重新发包给大户。坚决落实“谁种粮谁受益”的惠农补贴政策,让真正种粮的农户享受到国家政策带来的实惠。种粮也受益的普惠制政策,导致部分农户“宁可抛荒也不流转”的心理,实行“不种粮不受益”,农户或可将土地进行流转。
三是户籍制度改革中农民土地归属权的问题。要依法保护农民在城镇化、非农化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这三项重要权利,并明确城镇化后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土地流转。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是完善土地流转相关服务。逐步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强化土地流转服务,规范流转行为、程序,探索建立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新机制,完善土地流转审查、奖励、调解仲裁新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应对转出承包土地的农户给予财政奖励。应鼓励农户长期流转土地,激励专业农户增加对土地的投入。结合农田基本建设,鼓励农民采取互利互换方式,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
(二)加大扶持力度,发展新型经营主体。要解决“谁来种田”的问题,只有依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抓好以家庭为单位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的培育和壮大,鼓励农民兴建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鼓励和支持企业创建品牌,做大做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县级财政要设立奖励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专项预算资金。在水稻保险、机械购买、水利基础建设、资金补贴和奖励,以及农业税收等方面对经营主体给予帮扶,降低经营风险。
二是加强技术培训和面对面技术指导。涉农部门要加强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指导和服务,加强从业人员技术培训,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三是加强金融信贷支持。要出台有效的信贷办法,简化农民贷款手续,创新担保方式,采取“农户联保”、机械、土地、订单等多种抵押担保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探索民间资本信贷在经营主体中的应用,加强农村“内生”金融组织培育。
四是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机耕道建设、水利设施、标准农田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要向粮食主产区域倾斜,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切实提高经营主体机械化耕作水平和抗击自然风险的能力。
五是加强市场服务力度,加强市场信息收集,规范农资市场,严厉打击农资制假售假行为,加强农资及农产品市场管理,遏制囤积、炒作等扭曲农产品市场的行为。
(三)强化农民培训,加快培育职业农民。要大力加强职业农民的培训,使部分农民成为适应市场变化和需要,能带动一方发展的专业人才。
一是结合目前的国家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契机,构建服务现代农业的职业教育体系,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才和技术技能支撑。围绕都市农业、设施农业、现代畜牧业、水产健康养殖和林业产业、农产品加工和流通、农田水利建设等领域,建立农业技术应用服务人才培养体系,支持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紧紧围绕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科技,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现代产业理念和新技术推广服务作为农业职业教育的核心,推动农业技术集约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
二是要拓宽培养渠道,开展多形式、经常性的职业教育培训,对经营主体法人、管理者加强市场经济和分析、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标准化生产、市场准入、科技对接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扩大阳光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规模,广泛开展种粮大户、养殖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和合作社带头人、农村经纪人等培训。完善农业职业培训体系和绿色证书制度,健全农业技能持证上岗制度。
三是吸引和支持高素质人才务农创业。吸引优秀大学生、专业人才扎根农村,投身农业,有关政策可以参照对大学毕业生的相关优惠政策。对返乡创业从事农业经营的能人给予支持。
(四)优化发展环境,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是优化经营主体发展环境。对全县农业产业进行规划布局,通盘考虑,统一规划,形成一乡一品的产业特色,避免产业发展一哄而上,重复生产。围绕衡山特色,近郊可发展都市休闲农业、观光农业,扶持生猪、衡山黄鸡、席草、油菜、西(香)瓜、楠竹、有机稻等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如蔬菜产业,保障“菜篮子”工程,可对全县蔬菜基地进行统一规划和指导,重点发展几种特色蔬菜,实行产供销一体化,办成能县内自给、农民放心的蔬菜基地。
二是完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加快培育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从市场准入、税费减免、资金支持、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运作市场化,使农民享受到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鼓励和支持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参与良种示范、农机作业、抗旱排涝、沼气维护、统防统治、信息服务、市场销售、农资贸易等服务。
三是完善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步伐,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等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稳定农业技术人才队伍,鼓励更多优秀人才投入到农业队伍中来,同时及时对农技人员进行培训,加快技术更新力度。
四是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抓好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制定一批优势农产品、特色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生产标准,加快农业标准的推广应用。逐步建立“生产有记录、出场有证明、产品有标识、信息可查询、流通可追踪”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落实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强化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追溯、联防联控等制度建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及时发现、有效控制、快速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目前,衡山县仍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艰难转型时期,发展现代农业任重道远。我们将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加快解决好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一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问题,努力开创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