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养殖业健康发展,古浪县切实加强对畜禽养殖场(小区)的监管,落实各项动物防疫措施,着力提高动物疫病的防控水平,实现畜牧业健康发展。
一是切实落实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动物防疫监管责任制。确定了监管责任人和具体的监管人员,全面落实辖区内动物防疫监管制度。二是切实加强规模养殖场(小区)免疫效果督查。定期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对新补栏畜禽、超过免疫保护期畜禽、免疫抗体不合格的畜禽及时进行补免。三是规范养殖档案记录。要求监管人员每月必须对各监管饲养场至少监管及时记录进出牲畜、免疫情况、诊疗情况等,随时了解饲养场基本情况,加强养殖环节的用料、用药、防疫、消毒灭源管理,规范动物饲养,从源头上杜绝滥用违禁药物以及各种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四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依照《动物防疫法》和《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加大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强制免疫、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和养殖档案及畜禽标识的佩戴情况进行督查。加强对违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不按规定处理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的行为的查处,并在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