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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在19个区县开展渔业养殖政策性保险试点

发布时间:2014-11-21  来源:新农网
摘要:根据重庆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增强渔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和应对重特大意外事故的能力,促进我市渔业持续稳定发展,近日市财政会同市农委联合下发了《关于2014年开展渔业养殖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从今年起在涪陵区、长寿区、潼南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等19个

  根据重庆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增强渔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和应对重特大意外事故的能力,促进我市渔业持续稳定发展,近日市财政会同市农委联合下发了《关于2014年开展渔业养殖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从今年起在涪陵区、长寿区、潼南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等19个区县开展渔业养殖政策性保险试点。参保对象为试点区县持有养殖证或与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专用渔塘渔业养殖业主。保险责任为疾病和自然灾害造成养鱼死亡或逃逸损失。保障水平及费率结合我市淡水鱼养殖直接物化成本,按照“保基本、广覆盖”的原则确定,在全市范围内约定专用渔塘亩产量1000公斤,暂定淡水渔业养殖保险的保险金额为4000元/亩,保险费为200元/亩。保费由市级和区县财政补贴60%(其中市财政补贴40%,区县财政补贴20%),养殖业主承担40%。计划试点总面积5万余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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