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2014年11月28日,永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各乡镇从事动物防疫及相关工作的人员中新聘用动物检疫协检员40名,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发放了聘用证书,协助检疫员开展产地检疫工作。
在协检员聘用期间,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协检员在检疫员的指导下协助实施检疫工作,无独立出具检疫合格证明的资格。2、加强学习,按时参加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培训,增强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3、协检员由各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推荐,永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培训,考试合格后备案聘任,聘期为三年
培训结束后,所有参训人员均进行了理论考试,并对考试合格的40名人员进行了正式聘用。此次培训,提高了动物协检员的思想认识、法律观念和业务技能,同时也为永登县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提供了人员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