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拟在2015年新培育10个面积在100~300亩的水稻高产创建规模种植大户,从而带动全县粮食生产综合能力提升。目前,相关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这是记者日前从县农委获得的消息。
2015年水稻高产创建实行业主申报承担制。凡集中连片种植水稻面积在100~300亩、基础条件好、交通方便、能进行全程机械化作业的业主(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农业企业)均可申报。2014年已纳入高产规模种植户的可继续申报,申报面积根据种植能力、种植条件等可适度扩大。新申报的水稻高产规模种植户必须具备以下6个条件:一是“四个主体”一致,即申报主体、租地主体、种粮主体、补贴主体四者必须一致;二是“四个统一”,即统一整地耕种、统一购买农资、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销售产品;三是能进行全程机械化作业;四是土地流转年限在5年以上;五是具有独立的经营资格和能力;六是平均亩产在650公斤以上。
据了解,县财政对2015年度规模大户的财政补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每亩给予250元的土地流转补贴;二是种植作业补贴:集中育秧补贴30元/亩,机插、机收补贴20元/亩、病虫统防统治作业补贴10元/亩; 三是农机购置补贴:业主购置大、中型农业机械,在农机购置补贴基础上,县级财政可补贴至80%,但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此外,符合种粮大户条件的,还可申报种粮大户补贴。
在申报流程上,符合高产创建标准的业主需先向所在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申请,经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业主再上报至县农技站。申报结束后10日内,县农委将派人对申报条件进行现场评估。入围者,再参加下一轮的专家评审。最终确定的业主,将与县农委签订高产创建合同。
据悉,经验收合格的规模种植大户,方可获得高产创建补贴资金;对完不成创建任务的,将取消其高产创建资格,并纳入惠农补贴政策“黑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