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周报:以后这种股份制会不会成为一种趋势?
龙登高:我认为应该强调多元化,中国这么大,土地有的靠近城市,有的地处偏远,有的土地肥沃,有的土地成片,有的是山区,作为制度设计者,是不能替人们去设计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统一形式,只能说鼓励民众、基层去探索各种形式,因地制宜,不要给他们太多框框。
时代周报:以上这些政策、或说这一轮的改革,对农村经济的影响会有多大?你认为,它的重要性可以和当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比较吗?
龙登高:个人判断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为这些改革还受到很多的约束,特别是受到集体产权的约束,这种约束不会一下子打破,它不会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一年之内产出就明显增加,但是长远来说它会成为中国农村经济的一个增长点,特别是土地确权,让土地成为农民的财产,可以自由地变现、流转,就像城市居民处置自己的房产。当18亿亩土地由一般的自然资源变成了一种财产之后,整个中国的财富又会大大地增加。只需要想象一下,将城市居民没有房产、只有房子的居住使用权的情况,和现在的情况来对比,就知道这其中的差距有多大。
土改还需进一步解放思想
时代周报:能不能说现在改革方向已经明确?
龙登高:我认为有了很大进步,但还没有非常明确,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上个世纪80年代制度阻挡农民进城,后来一点一点放松,都是被迫地改,被社会的发展推着去做,制度没有体现系统性的思考。
如果考虑到实施成本高,那么现在就让承包权和经营权变成物权,让土地真正变成农民的财产。
时代周报:在这一轮土改中,据你观察,有哪些不确定因素?
龙登高:一个是要推动这一轮改革的制度配套,比如出台的新的政策跟过去的政策是冲突的,有的人又拿旧有的制度来限制你;二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要破除思维禁锢;三是要多样化,禁区越少越好,鼓励农民自由地选择,事实上只要制度是透明的、信息是充分流动的,绝大多数农民会作出理性的选择,你可以给他们一些参考,但你不可能替代所有农民多样化的选择与创新。
我认为这一轮改革还在一个变动的过程之中,需要进一步推进,套用那句话就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
现在改革到了攻坚的阶段,最值得担心的是以冠冕堂皇的理由去设置障碍,如以坚持公有制的名义去损害农民的利益、以集体的名义剥夺个人的权利。需要防范的是土地管理的“官本位”,官本位正是体现在资源控制上,而土地改革就是要把土地的财产权还给农民。
争议
甲方
华生
(燕京华侨大学校长、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
如果以为市场经济和私有产权就是我的土地我做主,并以此来设计我们的土地制度,那就完全走错了方向。
农地入市只能是入农业土地的市。农地能流转成非农建设用地,成为土地权益人可以自由选择的权利,则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国外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显然都不现实。尽管我支持从改革方向上说农地农宅可以也应当入市,但要循序慎重从事,严格区分城郊非城郊,区分在农地大旗下的耕地和建设用地。
小产权房的建造和交易确实违反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应该依法拆除。任何违建都是利用个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差异,以损害社会总福利为代价而谋取个人利益的扩张,因此永远也不会成为改革的方向。
贺雪峰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在过去30年中,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发展成就,实现了中国百年民富国强的梦想。我相信这点大家不会怀疑,过去30年经过增长两位数,在这样的增长情况下,我们都是靠世界上不存在的、缺乏常识的、必须改变的制度,包括土地制度来实现的。中国土地方面一个是新民主主义政权,另一个就是社会主义改造。这两条形成了今天中国独特的消灭土地私有制和土地私立主的制度。这和主流的资本主义国家和其他的一般国家差别非常大,它是社会主义的遗产。
既然土地制度创造了奇迹,目前并没有出现明显的弊病,那么我们还是不要贸然行事。现有土地制度是中国未来发展的优势,也是未来能否走入先进国家的例证。
乙方:
周其仁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
农地农房入市,在我国早就不是罕见现象,不会天下大乱。“农地农房可以入市”,不等于“非入市不可”,既然法定为农民的财产权利,转不转、让不让、以什么形式转让,都要在权利人自愿的前提下由交易各方在市场上决定。农房农地入市,不但让地处大都市圈内的农民有机会先富起来,帮衬外来农民工得到一块落脚之地,而且可以直接帮衬向外迁移的农民,让他们在自带劳力进城之余,也在老家入市农地农房的“财产性收入”中,多少分得一杯羹。“小产权”房应予合法化,回看当年“盲流”问题之消失,说明城乡打通的劳力市场化、产品市场化皆不可阻挡。既然人可转,农房农地的流转怎么挡得住?
党国英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
土地制度如何改?一是先要解放思想,形成关于所有权的工具性概念,把各个领域的私营经济发展主体的平等权利看做社会主义重要经济基础,大胆建立各类居民的土地财产权。二是改革政府土地规划管理体制,合理配置各级政府的土地规划管理权限;中央政府强化对生态用地的规划管理,健全市场秩序,建立农业保护区,其他土地在参数透明的调控框架下转移给地方政府管理。三是在规划管理的基础上开放土地市场,拆除市场藩篱,让各类主体平等参与土地市场交易。大方向明确后,具体路径的选择不是太大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