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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市首次对棉花生产实施补贴

发布时间:2015-02-04  来源:新农网
摘要:近日,池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委和市统计局联合印发《池州市2014年棉花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对棉花生产实施补贴,这在池州市尚属首次。 对棉花生产实施补贴,是国家实施的一项重要惠农政策。 通过补贴的激励效应,能更好地调动池州市棉农的种植积极性,合理引导

  近日,池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委和市统计局联合印发《池州市2014年棉花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对棉花生产实施补贴,这在池州市尚属首次。

  对棉花生产实施补贴,是国家实施的一项重要惠农政策。

  通过补贴的激励效应,能更好地调动池州市棉农的种植积极性,合理引导棉花生产、流通、消费,鼓励多种棉、种好棉,保持棉花种植面积和产量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棉花补贴的对象为池州市棉花实际种植者,主要包括:农户(含村集体机动土地承包户)和地方国有农场、农垦企业,以及种棉大户、农业产业化企业等棉花种植者。对于农户之间转包耕地的,按照合同约定的补贴对象发放补贴,没有合同约定的应及时补签合同,明确补贴归属;单位或村组织将集体土地分包给职工或农民种棉的,也应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补贴对象发放补贴。依据农业等部门联合审定的本地区棉花种植者当年实际种植面积和亩均补贴标准,财政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棉花实际种植者。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给种棉农民,对于其他棉花生产单位,可采取集中支付方式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其银行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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