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2014年兴安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726元,同比增长12.9%,超额完成了计划任务数,在全区继续名列前茅。
为确保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稳定增长,早日实现“农民人均收入倍增计划”的工作目标,兴安县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农民收入,推动全县农业规模化、现代化、特色化建设为目的,以结构调优、品种调新、品质调高为主要手段,实现农业农村工作持续快速发展为发展思路,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做强做大传统优势产业,确保农民收入稳定增长;二是不断壮大新兴产业,寻求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三是强化农业科技发展道路,借助科技增加农民收入;四是依托龙头企业发展农业优势产业,带动农民增收;五是加强农业经营组织化建设,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六是制定扶持政策,鼓励规模经营,激励农民增收;七是举办节庆活动、发展观光农业,促进乡村旅游带动农民增收;八是不断加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农民政策性收入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