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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怀柔区2014年低收入农户监测情况分析

发布时间:2015-03-12  来源:新农网
摘要:2013-2015年,根据北京市总体工作部署,怀柔区对2011年底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750元的农户进行监测。两年来,全区深入落实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精神,积极出台促进转移就业、鼓励自主创业、实施整村推进等相关政策措施,低收入农户增收步伐较快。现将我区2014年低收入监测

  2013-2015年,根据北京市总体工作部署,怀柔区对2011年底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750元的农户进行监测。两年来,全区深入落实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精神,积极出台促进转移就业、鼓励自主创业、实施整村推进等相关政策措施,低收入农户增收步伐较快。现将我区2014年低收入监测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全市统一标准(按照2011年家庭详细资料中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750元确定为低收入农户;低收入户数占全村总农户数60%以上的确定为低收入村),我区监测的低收入农户涉及到全区14个镇乡,276个村,27925户;共61个低收入村。

  (一) 低收入农户整体情况

  截至2014年底,怀柔区14个镇(乡)284个村中,涉及276个村的低收入农户监测数据已汇总完成(怀柔镇的东大街、东关和雁栖镇的神堂峪、官地4个村没有低收入户;新街、泉水头、柏崖厂、下辛庄4个村已转非不在监测范围内)。共有低收入农户27925户,占全区69941农户的39.9%;涉及人群61080人,占全区农业人数152536人的40%。其中60岁及以上老人22959人,占低收入人群的37.6%;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数为32106人,占低收入人群的52.6%,其中已就业的27816人,占具有劳动能力人群的86.7%。

  (二)低收入农户收入情况

  所监测低收入农户全年实现家庭可支配收入60998.7万元,其中报酬性收入36642.4万元,财产性收入2161.7万元,转移性收入16801.6万元,家庭经营净收入5395万元,分别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60.1%、3.6%、27.5%、8.8%,分别同比增长7.1%、13.1%、54.3%、8.4%、-29.4%。实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9986.7元,同比增长8.5%。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六成来源于报酬性收入。

  全区27925户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大于7750元的有17675户,占63.3%,实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2014.6元;人均可支配收入≤7750元的有10250户,占36.7%,实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5810.5元;整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大于7750元的23个村,占全区监测村的8.3%。

  (三)61个低收入村的收入情况

  截至2014年底,全区61个低收入村,涉及低收入农户11336户、26535人,分别占全区低收入农户和低收入人群的40.6%、43.4%。

  实现家庭可支配收入26620.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7.3%;其中:实现报酬性收入18589.9万元,同比增长13%;实现财产性收入793万元,同比增长158.8%;实现转移性收入4930.2万元,同比增长11%;实现家庭经营净收入2307.7万元,同比增长-36.2%。实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0032.3元,同比增长8.4%。

  二、基础数据分析

  2014年度我区监测的低收入农户收入稳步增长,其中家庭可支配收入中,60.1%来源于报酬性收入,27.5%来源于转移性收入,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转移就业人数增加和劳动力工资水平提高带动报酬性收入增长。本年度数据显示,就业人数同比增加且大部分人员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同时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等举措都促进了报酬性收入的稳步增长,主要体现在雁栖镇的范各庄、陈各庄等村;另外在新农村建设等建设工程中,各类用工就地解决也有效促进了低收入农户的就业,实现增值增效,主要体现在;喇叭沟门乡胡营、喇叭沟门、孙栅子、四道穴等村。

  (二)征占地补偿及土地流转助推财产性收入增长。本年度数据显示,财产性收入同比增长54.3%,增幅最大的是桥梓镇,体现在后桥梓、东茶坞、苏峪口、红林、一渡河等村,主要是怀长路占地拉动沿线村财产性收入增长;其次是渤海镇的六渡河村建游乐园项目占树及占地得到补助款;慕田峪景区环境整治,景区内经商的本村农户商铺及店面撤摊下移得到补助款。

  (三)各种保障项目和福利待遇拉动转移性收入平稳增长。北京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保障水平日益提高,使得低收入农户转移性收入不断提高。截至年底,转移性收入已经超过家庭经营净收入,成为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长的第二主力,其中转移性收入中的75.2%来源于财政补贴收入。同时村集体家底殷实,村民坐享各项福利待遇,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转移性收入水平,如怀北镇西庄、渤海镇慕田峪等村。

  (四)公益岗位就业成低收入农户增收的有效补充。本年度数据显示,公益岗位就业人数为1454人,同比增幅较大,有效解决了低收入农户中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老人、家庭妇女、轻微残疾人员家门口就业,增加低收入农户的家庭收入。

  (五)有劳动能力的农户收入增长较快。本年度数据显示,低收入农户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有18356户,占低收入农户总数的65.7%,其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678.2元,其中报酬性收入最多,占69.9%。无劳动能力家庭有9569户,占低收入农户总数的34.3%,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571元,其中转移性收入最多,占77.79%。与有劳动能力家庭的差距为3107.2元。转移性收入是无劳动能力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其增收主要依赖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

  (六)平原镇乡低收入农户收入水平相对较高。截至2014年底,全区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986.7元,14个镇乡中超全区平均水平的有8个镇乡,其中5个是平原镇,雁栖镇同比增幅最高为30%。

  (七)各项惠农政策助推低收入村发展。为支持低收入村更快更好地发展,市区两级分别制定奖补政策,对收入增长、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村进行奖励,支持低收入村发展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补助资金770万元。我区的61个低收入村中,已有11个镇(乡)的30个村享受到相关政策补助:其中两沟及北部山有区23个村,半数以上集中在宝山镇(7个村)和九渡河镇(5个村),平原7个村;同时已有14个村享受到公益事业建设的一事一议项目,用于本村的果园及田间路硬化、沟渠治理,提升村级生活生产环境的同时,村民直接参与工程建设,间接增加了农户收入。

  三、几点建议

  (一)因人制宜,促进转移就业。

  转移就业是农民快速、稳妥增收的主要途径,报酬性收入增长成了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鼓励具有劳动能力的未就业人员向二三产业转移,实现充分就业,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同时增设公益岗位,提高岗位工资水平,增加低收入农户收入。

  (二)因地制宜,加大帮扶力度。

  怀柔作为生态宜居、水源涵养、首都后花园等功能性小城,产业发展受诸多限制,针对这样牺牲经济利益服务首都大局的特殊地区,要考虑相应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低收入农民中的鳏寡孤独、病残和55岁以上的失去就业优势群体,实行资金直补或以工代补,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可能逐步增加补贴标准。

  (三)加大农村综合改革的力度,适时推进和引导低收入群体的土地和林地经营权流转,通过流转起来,提高土地价值,使农户获得相对稳定且比较效益高的财产性收入和流转收益;通过资产经营起来,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既可实现集体资产增值更高效、更快捷,又可让农户足不出户拿工资、领分红。

  (四)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设的组织引领作用。

  农民专业服务组织是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抵御市场风险、延长产业链条,促进农民致富的重要载体。对于低收入群体,农民专业服务组织的作用更加明显。对于能够促进低收入群体就业和增收的农民专业服务组织要给予必要的财政奖励,以提高其协助政府化解低收入群体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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