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管理,规范经济行为,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3月24日下午,先锋镇开展学习培训,专题解读《南通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办法》,镇农经站全体人员,各村总支书记、监委会主任、会计参加了培训。
会上,镇农经站负责人结合实际工作,对《南通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和说明。镇纪委书记强调了加强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要求各村严格执行集体经济资金收入、账户管理、支出和内审等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反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事发生。
据悉,《南通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办法》,为南通市农经管理站今年的1号文件,于3月9日下发,4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