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抓实干大力加强现代农业建设
2015年,长春农业将探索一条具有长春特色的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
突出3个重点,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抓好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精品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现代都市农业。坚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加强农业科技集成推广应用,广泛采用先进适用的农业科学技术、生物技术和生产模式。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大力推进农超对接和农社对接,建设开放的农产品市场格局。
努力提高单产,保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广保护性耕作240万亩,推广水稻钵育机插2.25万亩。农业航化作业试点扩大到200万亩。完成深松整地240万亩,建设100个机艺结合示范点,农作物耕种收综合农机作业水平力争提高到78%。同时,加快推进榆树、农安两个国家级示范区建设,突出抓好市级8大类16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升整体建设水平。
调整农业结构,实现提质增效。优先发展蔬菜、水果、花卉苗木、食用菌、马铃薯和现代都市农业六个产业,力争实现园艺特产业总产值187亿元,农民人均增收150元左右。现代都市农业重点发展独具特色的农家乐、采摘园、QQ农场、私家菜园等新兴业态,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1000万头生猪、500万头肉牛、100万只羊、4亿只肉鸡和6万头奶牛生产基地建设,肉、蛋、奶总产量努力达到121.3万吨、36.2万吨和6.9万吨,畜牧业产值实现300.2亿元。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产值460亿元,增长9.5%。建设标准化示范区609个,畜禽标准化养殖比重达到80%。
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推广30万亩秸秆腐熟技术,以秸秆为原料建设4000户沼气池,用秸秆做基料发展工厂化及农民生产食用菌。抓好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中日合作造林、低质低效林改造和荒山荒地造林等项目。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林业总产值实现146亿元。
建设智慧农业,加速农业农村信息化进程。加快“长春农业综合信息智能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建立现代化农民远程教育培训、农业影像数据、植物病虫害远程诊断咨询、农业灾害预警预报等4个中心。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在现代农业示范区、设施农业、病虫害监测、畜禽生产监控等方面的示范应用。以乡镇为基本单位,试点建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以农经站、农业站为主体,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土地流转服务站及“三资”服务大厅的功能整合到一起,提供农村产权交易、土地流转等方面的管理与服务。整合资源集中打造电商平台,提高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创新流通方式和流通业态,推进电子商务和实体流通相结合,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构建冷链物流体系,推进各种形式的对接直销。继续大力推介“长春松花江大米”地域品牌。做好长春“中国优质粳稻之都”的申报工作。进一步整合品牌资源,推介和打造杂粮杂豆、“三辣”、梅花鹿产品等地理标志品牌,形成区域性的品牌集聚效应。
发展县域经济,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今年开工建设115个大项目,完成投资365亿元,同比增长11.6%。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十大加工体系,抓好基地建设、科技创新、品牌培育,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科学谋划县域主导产业布局,提升县域工业集中区档次。
加强引导扶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5年,力争新增农民合作社1600家,新增家庭农场700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总数达到300家以上。依托农业职教中心和农业院校,对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村干部以及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开展培训,尽快培训一批训练有素、懂经营、会管理,能够在增加农业经营收入方面真正起作用的专业人才。
稳步推进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全面推进第一批43个试点村补充完善、登记建档、总结验收工作。扩大试点范围。选择有条件的县(市)区试点建设集物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农村生产要素交易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专业化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结合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特色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引导工商资本积极参与现代农业建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发展“第6产业”,拉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用制度保障现代农业的顺利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因地制宜、全面发展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基础上,长春将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作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重点,并制定了相应的扶持措施。
长春将坚持农民主体、改革创新、因地制宜和稳粮优先的原则,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到2017年,全市农民合作社总数达到15000家以上,其中进入省示范名录的合作社达到1500家;家庭农场总数达到3000家以上;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350家以上。
在农村土地流转方面,建设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到2017年,长春市将基本建成以县乡为主体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登记备案、信息发布、合同签订和鉴证、政策咨询、价格指导评估、纠纷调处等服务。村级设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形成县乡有服务中心、村有服务站,上下贯通、分工明确、覆盖全市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网络。
建设农业技术信息综合服务中心,及时发布惠农政策、农业技术、农产品市场供求和农业气象等农业信息;组织农业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各类农业生产技术服务和咨询,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生产技术;建立电子商务农业生产资料展销平台,提供农资供求服务;协调具有专业能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与农民对接,开展农机生产作业、病虫害防治等农业社会化服务。
在健全农村金融服务方面,长春市将探索成立农业贷款担保公司,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主要担保对象,切实解决贷款难的问题。金融部门将加大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对实力强、信誉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信贷授信额度,加大投放力度,简化信贷手续,优惠贷款利率。支持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业生产设备、棚室设施、“四荒”地、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押贷款试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