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市农牧局[2015]2号通知要求,依法规范我县无公害畜产品标志使用行为,维护消费者和无公害畜产品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市局科教站于2015年4月8日,来我县进行“无公害畜产品标志使用专项检查”。对我县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企业、超市、农贸市场进行“用标产品是否在无公害产品证书有效期内、产品或包装标志是否规范、有无转让标志行为”等内容为主的检查,出动车辆2台,抽调人员8人,检查超市、企业、农贸市场共9个,用标产品4个,未发现标志转让、证书过期等问题。
今后,我县将继续加大对无公害畜产品生产企业、饲养场、养殖小区的监管力度,希望各级政府重视无公害畜产品的生产,培训监管人员技术水平,使这项工作有人员有经费,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监督检查常态化,做到真正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