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化瑶族自治县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发展家庭农场的政策文件。1-3月,引导农村经济能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7家。目前,该县围绕发展优势特色农业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97家,家庭农场12家,带动农户7666户,工商登记注册资本达到2.1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该县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促进了该县农民的增收。主要做法是:
一是多措并举,齐抓共管。该县农业部门与工商部门加强沟通合作,联合制定培育农业经营主体方案。农业部门对农村中涌现出来的经济能人加以引导,帮助他们围绕农业区域条件和特点,资源禀赋条件,突出区域优势和本地特色,制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和进行技术指导,组织他们联合开发创业,把产业做强做大;对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自主选择登记类型向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工商部门本着马上办的理念,优化办事程序、降低资金注册门槛,做好注册登记;合力推进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呈现出可喜的发展势头。
二是做好宣传,营造氛围。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读本3200多册、编发宣传提纲3000多份分发到各乡镇、村(社区)、种养殖户,并通过报刊杂志、有线电视、大化农业信息网等媒介宣传推广合作社发展情况、典型社运作情况。
三是制订政策,扶持发展。该县县政府先后出台《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产业扶助奖励办法》、《大化瑶族自治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扶持奖励暂行办法》、《大化瑶族自治县蔗糖产业发展扶持奖励暂行办法》等优惠政策,对从事生猪、罗非鱼、核桃、糖料蔗、特色优质水果、山葡萄、旱藕、高淀粉红薯、蔬菜等产业达到一定规模的农民合作经营组织给予一定的扶持奖励。2012年以来,先后扶持大化县蓝兴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132万元,帮助大化县健壮无公害玉米生产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申请到自治区奖补资金100多万元,这些资金的投入进一步改善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环境,使他们真正成为群众致富、经济发展的领头雁,有力地推进了该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稳步发展。
四是典型示范,以点带面。选择蓝兴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大陆食用菌生产专业合作社、田园特色农林开发专业合作社、佳欣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天然丝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好、运行质量高的专业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加强农民技术员培训,提高成员的整体素质,进而辐射带动周边合作社发展。2014年,田园特色农林开发专业合作社、佳欣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获得国家级示范合作社称号。通过典型示范,让更多的群众感受到参加合作社的优越性,以点带面不断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五是强化服务,全程引导。采取农业部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全程挂钩、联系制度,做好合作社产前、产中、产后各项配套服务工作,积极帮助合作社解决标准化生产、产品质量认证、市场开拓等发展问题。县农经部门还安排人员到合作社帮助建立健全各项章程制度,组织对合作社负责人和财会人员进行统一培训,为其规范运作打下良好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