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首页 农业新闻 致富信息 农业技术 农产品价格 农业搜索 农药 网站地图

河北唐县农业局多措施加强动物卫生检疫监督

发布时间:2015-05-04  来源:新农网
摘要:唐县农业局高度重视动物监督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总结以往实施动物检疫工作的经验,全面致力于推动动物检疫监督工作,强化源头治理,狠抓全程监控,多措施并举加强动物卫生检疫监督,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一是狠抓产地检疫,全面推行产地检疫申报制。动物防疫

  唐县农业局高度重视动物监督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总结以往实施动物检疫工作的经验,全面致力于推动动物检疫监督工作,强化源头治理,狠抓全程监控,多措施并举加强动物卫生检疫监督,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一是狠抓产地检疫,全面推行产地检疫申报制。动物防疫监督分站直接负责饲养场的产地检疫工作,并严格要求各动物饲养场在出售动物前,必须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分站报检。动物检疫员在开展产地检疫时,严格查验出栏动物的免疫证和免疫耳标,没有免疫证、免疫耳标或免疫不合格的动物一律不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二是规范屠宰检疫,严格落实同步检疫制度。严格执行“瘦肉精”检测和检疫同步。加派执法人员对我县较大型肉羊屠宰场驻场检疫和检测,现场监督养殖户采取尿样,对待宰肉羊严格按照3%的比例抽测。对检疫不合格的一律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是加强入场动物的检疫监管。从省外引进动物时,我县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上报。从省内引进动物时,各养殖场主首先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分站,经动监站执法人员查证验物,隔离观察30天后,认为无动物传染病后,方可混群饲养。

  四是加大运输、经营环节的监管监督力度。加大肉食品市场的查处力度,以保障老百姓吃上“放心肉”。在市场、屠宰场等场所派驻检疫人员,对进入市场、屠宰场以及运输的动物要严格查验检疫证明和免疫标识,对无证、无标识经营、屠宰、运输动物的,严格按规定补检。坚决打击漏检、逃检、抗检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打印 责任编辑: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