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激活力。出台扶持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若干政策,明确9个方面40条具体扶持措施,2014年投入扶持资金达5525万元。
二是抓示范。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成功申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7个、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16个、国家级(部级)示范社7个,培育区级农业龙头企业127家、市级23家、国家级1家。
三是重服务。发展农机服务、农技推广、专业协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36个,通过开展农村“五权”抵押贷款为经营主体融资16.5亿元。
一是激活力。出台扶持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若干政策,明确9个方面40条具体扶持措施,2014年投入扶持资金达5525万元。
二是抓示范。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成功申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7个、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16个、国家级(部级)示范社7个,培育区级农业龙头企业127家、市级23家、国家级1家。
三是重服务。发展农机服务、农技推广、专业协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36个,通过开展农村“五权”抵押贷款为经营主体融资16.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