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白水县农业局切实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切实做好农资监管工作,加强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和整治力度,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及高毒农药的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实施备案登记,推行市场准入
按照农业有关法律法规及中省市关于农资经营相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在该县推行农资经营备案登记制度,对种子、农药、肥料产品实行登记备案制,未经备案登记的农资产品不得在本县范围内销售。
二、实施农资产品贴标制
对进入县域农资产品,在获得该局执法大队备案登记后,对农药实施贴标制度。经县政府同意后,由农业局统一制作白水县农药产品销售贴标,常用农药实施绿标,高毒和限用农药实施红标和黄标,对未贴标产品不得在我县市场销售。目前,已发放绿标7万个,黄标3万个。
三、实施农资经营前置审批和资格审查
根据《渭南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条及《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全县范围内已取得农资经营营业执照的农资户,进行培训考试,考试合格颁发《白水县农资经营人员从业资格证》。
对新增农资经营个体户严格按照农资经营前置审批的要求,由该县农业局出具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农药销售和仓储场地所设施设置等方面情况以及根据农业生产需求同意经营农药的证明材料,工商部门方可办理农资经营工商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