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督查调度,实现产业化经营
大力推进产业化重点项目建设,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能力,加快了农牧民增收致富步伐。截止2014年末,全旗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加工企业达到45家,预计实现销售收入22亿元,完成增加值7.2亿元,收购农畜产品资金15亿元,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龙头企业带动农牧户5.2万户,占农牧民总户数的比例达到65%,农牧民从产业化经营中获得纯收入达到4100元。
龙头企业发展能力明显提升。加大对龙头企业的跟踪监测力度,协调解决企业运行中存在问题和困难,继续抓好天冠德润10万头/年肉牛屠宰加工项目、大力实施大辽王府6万吨/年精杂粮加工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天龙公司驴肉深加工项目。强化产品质量、品牌打造和市场营销,提升了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增强了对基地的带动能力和对农牧民增收的带动能力。内蒙古健元鹿业有限责任公司“健元鹿业”商标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赤峰天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功开发华北、华南等地区市场,产品打入西贝餐饮公司等大型连锁餐饮企业,产品知名度和销量明显提高。大辽王府粮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契丹牌杂粮被授予“全国百佳标准化农产品品牌”、“内蒙古著名商标”、“赤峰市首届十佳诚信品牌”等荣誉称号。
(五)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有序推进,主抓了林东镇、碧流台镇、隆昌镇3个乡镇的6个村土地流转试点,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和工作规程,以点带面,推动了全旗农村土地流转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共完成土地流转面积21.45万亩,总数达到39.6万亩,占全旗耕地面积的24.6%。工作得到了自治区、赤峰市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认可,被确定为自治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牧区土地经营制度改革试点旗,也是赤峰市唯一试点旗,目前,试点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规模不断壮大,深入宣传贯彻《关于培育发展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各项支持引导措施,推动了新型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新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610家,总数达到1116家。北方笤帚制品专业合作社创建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顺利通过自治区审核,上报农业部审批。新增养殖大户1271户、种植大户1128户,总数分别达到2566户和2196户。新增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14个、家庭牧场1个,总数分别达到23个和6个。
(六)完善体系建设,推广农牧业公共服务
着力推进新型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我旗是自治区政府确定的首批6个试点旗县之一,也是赤峰市唯一试点旗。主要在农牧业信息服务、农牧业科技服务、农畜产品流通服务三个体系进行试点。在农牧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整合农牧业、科技、农机等部门信息资源,建立旗、苏木乡镇、嘎查村和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四级农牧业信息服务体系。集信息、培训服务于一体的450平方米旗农牧业信息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建立了5个试点苏木乡镇、20个试点嘎查村和3个龙头企业、3个产业园区、3个合作社信息服务点。全旗聘用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76人,其中旗级26人,苏木乡镇21人,嘎查村20人,新型经营主体信息员9人,开发了巴林左旗农牧业信息综合门户网站、建设了3个物联网点、农牧业智能专家系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在农牧业科技服务体系方面,重点建设了由市级以上专家、旗乡两级农技骨干、嘎查村乡土人才组成的农牧业科技服务团队。密切与市级以上高校、科研院所沟通合作,加强旗乡农牧业科技骨干工作绩效管理,选聘76名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对农牧民进行面对面、手把手科技服务,落实旗农牧业局、苏木乡镇、农牧业科技示范户“三方考核”机制,提高了农牧业科技服务实效性。注重发挥农牧业乡土人才的作用,选聘26名种养能手,以聘任制的形式纳入农技服务体系,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适当待遇,增强了新型农牧民的职业荣誉感。与此同时,围绕动物及其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全面推行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实现了全旗165个嘎查村动物防疫室全覆盖。在农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方面,建设完成了960平方米的巴林左旗农畜产品展销中心,集中对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的优质农畜产品进行市场化宣传推介和展示展销。加大农畜产品对外宣传推介力度,巴林左旗杂粮行业商会与北京等地大型超市实现了农超对接,集中宣传推介了“契丹”、“大辽”等系列杂粮,“东傲”等笤帚产品。在天猫商城开通了巴林左旗杂粮旗舰店和商燕笤帚旗舰店,实现了线上线下销售相结合的农畜产品流通运营模式,对3个试点龙头企业、3个专业合作社、3个物联网点进行了对接,落实了3个农产品价格采集点,通过把分散在产地的农畜产品集中起来,并及时获取农畜产品市场价格信息,有效促进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对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