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2015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确保项目实施的科学、规范、高效性,6月18日,永安市农业局召开“2015年永安市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培训会议”。三明市农业局绿办、永安市财政局、永安市农业局、项目实施农户和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40余人参加培训会。省农产品加工总站罗凤来站长等一行到会进行指导培训。
会议对永安市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做了详细介绍;省农产品加工总站产业科郑平和省农科院沈恒胜博士分别就《2015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总体方案和实施要求》和《组装式冷藏库果蔬贮藏保鲜设施与技术要点》作了详细指导与说明。罗凤来站长强调三方面内容,一是项目的建设主体必须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重点向专业合作社倾斜,建设重点以冷库为主,严格按照“先批后建”、“建后再补”的方式实施,建设要相对集中,便于管理且有利于降低成本;二是财政方面,只要工作做好,资金没有问题,一定满足永安建设需要,验收时可参照福建省级设施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三是要做到廉洁自律,做好廉政工作,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各地应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以保证政策宣传、本地化设计、技术指导与培训、检查验收等工作的顺利开展,严禁将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据悉,为改善农产品产地加工设施条件,减少产后损失,提高产品质量,农业部、财政部从2012年起,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永安市得到了省农业厅的大力支持,被确定为2015年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新增实施县,并安排专项资金450万,居全省第二位。此次培训会议为该市2015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该市将严格按照省农业厅及财政厅要求做好项目建设审批、管理、验收和资金兑付等工作,努力把项目组织好、实施好,把这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好,为推动该市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