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我局积极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狠下功夫,简化了审批流程、提速了办理效率、实现了简政放权,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进一步清理市级行政许可项目,按照市审改办要求,对照省政府办公厅统一发布的市级通用目录对涉及我局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再清理,同时按照简政放权要求,结合属地管理原则,把本应有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给市辖区,由区农业局具体承办,目前此两项意见已报市审改办;二是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减少前置审批。随着《湖北农药管理办法》的废止,我们及时取消了农药经营上岗证这一行政审批项目,变以前的审批制为现在的备案制,农药经营资质不再作为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而是在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过程中一并对相对人的经营资质条件进行审查,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