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农机生产经销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以补贴机具为重点,加大对获证产品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农机生产经销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和“三包”政策,建立规范生产经营及农机产品质量监管档案,不断完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及时全面掌握产品质量信息。
二是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开展质量调查。重点调查微耕机、联合收割机等产品的质量情况,及时通报反映跟踪调查工作进展情况和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向相关生产和销售企业通报质量跟踪调查情况,督促农机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完善售后服务。
三是发挥好农机产品质量投诉体系作用。抽查部分区县农机投诉站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抽查投诉站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疏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协助有关部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行为以及对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途径发现案件所开展的核查和采取处理措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