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执法,确保关闭拆除任务完成。要继续依法关闭禁养区养殖场和可养区未进行改造或改造后仍然无法达标排放或零排放的养殖场,打击新建、复养行为。
二抓改造,加快养殖场转型升级。要按照“一场一策、一场一案”干部挂钩负责的机制,指导养殖场改造升级,最后达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三抓制度,尽快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制。要落实养殖环节的补助政策,加快引导规模养殖场采取机械化处理病死猪,合理布局,完善病死猪无害化集中处理点的建设和监管。
四抓监管,把好生猪养殖入门关。要通过规范土地审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发放、畜禽养殖备案管理、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估等条件的设置,提高生猪养殖准入门槛。
五抓绩效,强化责任落实。要加大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的督查力度,落实目标管理制度,强化数字调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