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推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根据《云南省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供销社 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我县积极引导符合申报条件的广南县董堡乡牡露农民专业合作社、广南县普盆老本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广南县志良高峰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广南县底圩花街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申报省级示范社。县农科局按照《云南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办法》对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农民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和成员名册、获得的产品证书、注册商标证书、取得的“三品一标”证书等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将通过初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上报至文山州农业局,再由文山州农业局进行复核后报送至省农业厅。
通过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可以起到“以点带面”,使更多的专业合作社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成为现代农业的生力军,对推动我县农民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引领作用。



